《孟子》中所述的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就是“百工”因为才能卓著而成为“士大夫”乃至“圣人 ”的最好例证。足见,称书法为艺术最初之意蕴乃是一种对自身技艺和生活状态的提炼和修行,“艺”世代相传的书写之技,“术”就是书写者个人在社会文化政治中的职能。
书法的基础是汉族文字,自然蕴藏着汉族哲学的丰富智慧。就天道、人道、书道三者的关系而论,行笔、布局所遵循的“法” “术”“势”之概念来源于法家智慧;“心正则笔正”一类将书写与个人情感、品性相联系的理论来源于儒家;如同“开张天岸马,奇逸人中龙”的节律、气韵、神采则是取源于道家。
“书论”与哲学、美学的纠葛大约是由于后来的书写者大多是士大夫,在书法的实用功能之上又赋予其涵养心性的作用。以书法作为人格理想的比照和主体精神的载体,这并不意味着书法从此就是非“技”的,正如前文所说的这些审美因素仅仅是作为文化政治之“术”的一种流变,是书法自出现起就担负的使命。现实中有的人将中国书法的这种源流隔绝开来,硬要以西方“审美”体系冠之,如此势必浮泛而无垠。
书法的确有“法”。有传统以来的“书法”其实就是书之“技艺”与法之“礼制”的结合,不可或缺。它可触类万物,旁通百家,直指人心,所以说现今许多人对书法的理解是不准确的。对书法的“技”与“悟”很早即被列于“君子六艺”之内,历代有识者无不“述而行”,“守之世”。
衡正安作为书者,他的人生轨迹大约依此而行,从无偏离。一方面,他致力于整理古人的书学遗产,从中探骊得珠,缀拾英华,传承于世。这种继“往圣绝学”的态度乃是“比德”修行的大功课,必须有人去做。另一方面,他的书写擅于“守正法”,不偏不倚,不疾不徐,不随俗流又长于从哲学的角度整体关照,不断体味,日久则显自然肃穆的法度,俨然而敦厚。
什么是君子?就是一个人的修行让己身的德与行符合规范法则,无所偏废放纵。君子之路起于“技艺”,一门深入之后,方可内化成为修养与习惯,成为修身处事的“道”。自己立“德”以后,又要“立功”“立言”,将之内涵发扬光大,可复使世代奉为规范。衡正安在官方文艺组织任职,既 “食周粟”就必要有担当,面对当下书法体制的一些“礼崩”现象,便不能不以锐评匡正文艺风气。这样,难免有人误会,认为他太过于“俨然”,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世道人心深刻关切的温情呢?